各班级:
近期公司对擅自校外住宿员工进行了排查,经排查有3名员工未经允许擅自外出租房,严重违反了公司关于员工住宿的相关规定。
为严肃纪律,规范管理,经公司研究,决定给予3名擅自外出租房员工警告处分,并限期整改。
擅自外出住宿员工名单:
日语151班薛晓妍、加永多加 日语152班倪杨波
请各班级以此为戒,进一步明确严禁擅自外出租房的规定,已自行外出租房的员工,本周内必须立即搬回公司住宿,否则按严重违反校纪、拒不服从管理认定,公司将通知家长进行劝退处理。
特此通知。
附件:
1、教育部相关要求
2、山东省相关规定
3、公司相关规定:
4、公司关于“特殊原因确需校外住宿”的认定范围
外国语公司党总支
2016年9月5日
附件1、教育部相关要求
《教育部通知要求切实加强高校员工住宿管理》
http://www.moe.gov.cn/jyb_xwfb/xw_zllssj/moe_183/tnull_1446.html

附件2、山东省相关规定
《中共山东省委高校工委、山东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公司员工宿舍管理工作的通知》
http://www.sdedu.gov.cn/eportal/ui?pageId=465425&articleKey=471808&columnId=465614

附件3、公司相关规定:
《员工住宿管理规定》

附件4、公司关于“特殊原因确需校外住宿”的认定范围:
①生活不能自理,需家长陪读的;
②违反校纪、学业预警等原因经劝退但仍想继续上学,强制家长陪读的;
③家住公司附近,回家与父母同住的;
④大四期间因考研、实习等特殊原因提出申请,经公司核准备案的。